在紀念冊上的照片幾乎千篇一律是卓彌姿的單人照,幼稚園、小學、中學,由幼年長成青澀,每張面無表情的模樣,全都是在校園裡拍的照片。卓彌姿不關心自己的私生活,裡面沒有一張她穿著便服的模樣,我都未曾見過,因為我們甚少在學校以外有更多接觸。
有時候我覺得,我跟卓彌姿的關係與其說是朋友,不如說是同伴。僅僅是因為在同一個環境生活,所以才有這麼一層同學之間的相處,共同伴隨,而走出校園以外,我們就什麼都不是了,我們之間再沒有這層關係,所以誰也不會在假日主動聯絡誰。
不過仍然有幾次是例外。
在放學之後不久,回到家就收到了來自彌姿的短訊。她約我明天週末兩點在學校對面的M字頭快餐店等。
我不禁感到詭異,卓彌姿竟然會主動在假期約我,我以為她不喜歡別人佔用了她的週末時間,她說過星期六日是她的個人時間,在這些日子她只想一個人,同學的話在星期一至五還見不夠嗎?
她的社交圈子窄得除了父母外,相處的人都是同學。
當我一來到快餐店時,離遠已經看見她了,我馬上坐到她的對面位置。
「抱歉,」她一開口就這樣說,「我佔用了你的私人空間。」
彌姿對於別人佔用她的、或她佔用了別人的時間非常敏感,在她的認知裡,假日約會朋友反而是一件特別麻煩別人的事,因為別人不一定要理會你的約會,他願意犧牲自己的時間將它們放在你身上的話,你理當感激不盡了。
畢竟,沒有人的時間專門為你而浪費。
雖然我明白她的想法,但不認同她這種觀念,我說:「你想得太嚴重了吧,我答應了你,也就是同意把我的私人空間暫時放下,把時間放在你身上。那是我自願的,你不需要向我道歉,更何況朋友之間為什麼要計較這些?」說罷,我乾笑了幾聲,欲打破沉寂的氣氛。
午後的快餐店一片和諧,現在不是正午,所以人不算多。快餐店裡幾個人坐在不同的角落在跟對方閒聊,有人獨自坐著玩手機,也偶爾有些學生大聲跟朋友討論某個熱門話題,只有我們面對面望著對方,但我們之間的氣氛死沉沉的。
彌姿沒有理會我的勉強的乾笑聲,一本正經地問:「為什麼朋友之間就不需要計較?」
「……」我無法回應她。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他們的時間只屬於他們自己,正常人都會把他們放在自己或親人上吧,跟朋友卻非親非故,為什麼要特意浪費一個陌生人的時間?」
得,這句話觸及到我的底線了。
我有些生氣地道:「什麼陌生人?我跟你來往了這麼久,到頭來你一句『陌生人』把我當成什麼了?你有空無事幹想找來聊聊、想滾回去你的私人空間就趕快打發走的一個玩伴嗎?」
卓彌姿完全愣了,「什……什麼?」
「應該我問你,你這是什麼意思?」
「不,沒有。」她扶額,說,「我並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不,我搞不懂……很多事情我都搞不懂,朋友是什麼?陌生人……你絕對不是,不對……我想說什麼?」
她一直在自言自語幾分鐘,說出口的話都語無倫次。
最後我忍無可忍,大喊,「停!」
她呆若木雞地盯著我。
「夠了,沒必要為所謂朋友不朋友的事而糾結。」我暗暗嘆氣,「我沒有怪責你的意思,繼續話題。」
跟著我們不約而同地沉默了。
沉默是一把利刃,只是它經常埋沒在熱情的推搡之間,一旦我們的話題說崩了,它的鋒利的刀刃就會浮出水面,無形而有力地狠狠刺中我們的心窩,周圍的空氣彷彿都化成了幫兇似的凍結。
難堪……難堪……
那次我們只是客氣以表面話互說再見,之後有一段時間我們兩個之間就沉寂了,誰都沒有主動找誰。
在那時候我才發現,我們之間的關係處於冷戰。
原來我們之間短暫而薄弱的友誼都配擁有『冷戰』這段時間。
想到這裡,我竟然不由自主地冷笑。我都不知道自己在笑什麼,或許我正在輕蔑我跟卓彌姿的友情。然而重點是,我們之間存在過『友情』嗎?
以上的畫面和疑問只浮現在我腦海裡大約三秒,回到現在,我正在跟卓媽媽做思想工作,努力說破嘴皮地安慰這位因為痛失愛女而變得無比脆弱的母親。
不想她成為繼她女兒後,又一位自尋短見者。
不想自己成為見證又一個悲劇的人。
不想……總之就不想她死,在我面前死、在我離開後死。
可能稱不上是關心,但還是保留一點人性。
卓媽媽翻開一頁又一頁的相冊,彷彿自言自語地道:「她明明長得這麼漂亮,她長大後一定有很多男生喜歡她,她會過上好日子的,為什麼她這麼……傻?」
「她不傻。」想了好久,我只能道出短短三字。
「她不傻的話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樣狠心?」我覺得她的靈魂已經不在這裡了,早就出竅去尋找她那個虛無飄渺的女兒去了。
卓媽媽在說什麼我已經管不著了,我的回應對她來說也不重要,她只是精神狀態太糟了,想找一個願意聆聽她傾訴的人。有時候這個人很重要,他不需要說話,只需要好好坐在一旁安靜地聽那些不幸的人說話,就可以化解那些蠢蠢欲動、暗潮洶湧的危機。
然而此刻,我的著重點隨著卓媽媽轉移到紀念冊上。我難得地看見相冊上的相片,隨了卓彌姿平淡無奇的表情外,多了一張異性的面孔。
在正打開的紀念冊左上角的相片,站在卓彌姿旁邊多了一個差不多身高的男生,跟當時的彌姿同等幼小、長相稚氣,只是同樣掛著一張像死了雙親的冰冷撲克臉。
背景是一個花綠的花園,兩人站在一個有鞦韆的大樹前面拍照。
「他是誰?」我問,指著照片上的男生。我非常好奇,在這本記載著卓彌姿成長紀錄的紀念冊上,連她和母親的合照都沒有,只剩下每個年級的團體大合照,竟然有她跟另一個男生的合照。
卓媽媽對著該照片呆了一會兒,才醒悟般說:「他是彌姿的小學同學,那時候的她也是沒有多少個朋友,跟她走最近的,就只有這個男生了。」
我對著照片出神了一陣子,聽卓媽媽在旁邊繼續說,但聲音好像在好遠的天邊傳來似的:「這個男生跟彌姿的關係很好啊,那時候的彌姿雖然性格不怎麼開朗,但偶爾會聽到她說起他們倆一起相處的搞笑事……唉,只是畢業後他們就分開了,都再沒有見面……哦,我想起來了,這個男生好像叫──」
「尹明秀!」我們同時脫口而出。
尹明秀。這三個字曾經在我的人生裡烙下了深刻的印記。
這要涉及到我的『黑歷史』了,還記得小時候的我像個活躍過度的小孩般,整天活蹦亂跳的,一直在撩撥其他小孩跟我一起四處玩。那時的我還真是幼稚園裡類似惡霸一號的人物,讓老師們非常頭痛。
尹明秀是跟我一起走得最近的男孩,都是我唯一一個還清楚記得的幼稚園同學。那是為什麼呢?唉……因為那時候的我對他有意思。
每個女孩都幻想過自己是位公主,在魔王掌心中被王子救走,再兩個人幸福在一起。比起童話書,電視節目對我們這些心智才剛發展的小孩荼毒更深。那時候的我因為從小被大人稱讚自己美麗(你知道的,一堆奉承話而已),還真天真地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美的(當時電視節目『香城小姐選美比賽』是最火熱的,所以也就嚷嚷著自己是未來的香城小姐冠軍,呵……),並認為對一個男生有意思,就得跟他結婚。
所以那時候的我一直大叫著長大後要跟尹明秀結婚,最後鬧得連尹明秀媽媽都知道了。
因為我媽媽跟尹媽媽的關係不錯,有時候會約出來一起吃飯,所以我就跟尹明秀認識了。
尹明秀是傳統定義中的王子。那個年紀的他還是很瘦弱,但面相白皙好看,斯斯文文的,長大後大概會是個充滿書生氣的男生吧。
後來我們搬家了,彼此再沒有聯繫了,但他的長相仍不時會浮現在我腦海裡,想不到會在卓彌姿的紀念冊裡再次跟他見面。
在這張她跟彌姿小學時代的相片,他的臉容倒是沒有怎麼變過,仍然皮膚白皙,所以我一眼看他感覺很眼熟,再看他幾眼就認出來了。
卓媽媽很驚訝我會認識他,經我簡單解釋一下後,她反而更吃驚了。
「你說你跟這個男孩是唸幼稚園時認識的?」
「對啊。」我說。
「但是……他跟彌姿也是幼稚園開始認識的。」
「什麼?」我的腦海裡突然傳來轟炸的聲響。
「那時候這個尹明秀跟彌姿走得滿近的,」她回憶道,「彌姿跟其他會亂跑亂跳小孩不一樣,打從出生開始就很安靜,一點都不吵鬧,但這個男孩好像都一樣,有很多次我去接彌姿放學,都看到尹明秀坐在她的旁邊,她走時會跟他說再見,才被我牽著她的手走。」
我這一趟真沒白來,竟然意外得知一個這麼爆炸性的消息──原來卓彌姿本來就是我的幼稚園同學!
那為什麼我直到現在才知道?從卓媽媽的話來說,那時候彌姿過於安靜了,不論是上課下課玩耍,她都甚少跟老師同學說話。她就像個透明人一樣坐在角落沉默地把玩手上的積木或洋娃娃,全心投入自我世界,從來不會跟其他同學發生衝突,類似搶玩具和食物等等。那時候老師們對她的統一評價只有一個字──乖。
乖,似乎在很多老師的角度來說,不說話就是代表乖巧。當然它還有其他定義,例如彌姿不會第一個搶答問題,不會最後一個才交功課,她的成績都一直遊走在中上下,這導致了老師對她的印象不深刻,除了乖和安靜聽話,不知道還有什麼形容詞可以放在她身上。
比起我這些愛大聲發表自己的婚姻宣言的搗蛋鬼,彌姿這種只一心投入自己世界玩耍裡的小孩,確實一點都不起眼。那時候的我又只把目光放在尹明秀身上,她身邊的女生我一率當作是佈景。
本來我應當因為這個巧合而感到一絲安慰(或驚喜?),但聯想到最初認識彌姿時的一幕,我卻沒來由的毛骨悚然。
入到中學的我們本來互不相識,但後來同班後,是卓彌姿先向我主動示好。
我能否大膽推測,那時候的卓彌姿早已經認出來我了呢?
- May 22 Sun 2016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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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為名的魂》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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