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這樣下去了,我跟洛文照常上班,過著跟以往一樣的日子。不同的是,他開始真正動手去做家務了,不是只有我督促他才會幹活,不過他老是手上抓著一把掃帚,腦海裡又想著另一回事,說到底他還是離不開他的寫作世界,所以快快地做完就又滾到房間裡去。不過我已經不怪他了,他天性如此又樂意是這樣我不勉強他了,只要他答應他會願意分擔一下家務和保證不再瞞著我寫書就好。

  我們麻木地去適應毫無波瀾的人生。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生活是既平靜而沒趣,乏味可陳。我們的人生並不像電視劇和電影小說般的無風起浪、刺激得像過山車似的,你永遠不知道真正安全的落腳點在哪裡,你永遠不曉得下一個關卡裡有什麼令你嚇破膽甚至丟了性命的事情發生。對於普通人而言,生活更像是流水帳式的過程,我們無時無刻都存在在這個巨輪似的運作的世界裡,打從出生後我們努力讀書、學懂知識,然後去應徵工作、上班,青春在我們的指間漏走,我們還不曉得年輕是多棒的本錢,我們甚至沒有好好的瘋過,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最後還生了個孩子,退休享受天倫之樂了。這樣的話,人生簡直更像是個時刻表,提醒我們應該在什麼時間做什麼事,而不像是年輕時一樣四處闖蕩、高呼著「我要脫離父母真正的獨立,我要追逐夢想,我要成就自己」。就現在的我看來,這些回憶更像是令人羞愧之舉,它們只是一些幼稚懵懂的念頭,非常不切實際。正如我曾經狂熱音樂,我的夢想是成為舉世囑目的吉他手,我要組成一隊超棒的樂隊,有贊助商為我們埋單;我們要巡遊世界,到世界各地去表演,我要世界上所有人都曉得我的名字,我要名留青史,我要掀起一股屬於斯麥芬的時代。

  而結果呢?我還是因為成長的各種考量輕易放棄了吉他,我已經有五年沒有碰過它了。現在想起來我也好久沒有跟麥克約瑟他們聯絡了,不知道他們近況如何,兩年前約瑟就跳槽到其他的公司,而我則繼續留守在原本的廣告公司,領著一份不多不少的薪水,依靠它過著一段又一段平凡到家的日子。

  要說最近發生過的一些特別事情的話,就是上一個禮拜我接到了約瑟的電話,讓我去參加麥克的二十六歲生日派對。他們決定給他一個驚喜,約瑟已經連絡了麥克的所有豬朋狗友參與,令我最意外的是,連布蘭妮的名字都在這些人裡。

  後來聽約瑟說麥克跟布蘭妮不久前在酒吧相遇,要不然我們都快忘記了有她的存在,之後又發生了一連串的巧合,害麥克誤會了布蘭妮。現在他就利用了這個極佳的機會利用布蘭妮給麥克製造驚喜,也希望讓他擺脫在家頹喪的日子。我才知道,原來布蘭妮一直暗戀麥克,而麥克也對她產生了微妙的情感,這次生日派對正好能撮合他們在一起,這兩個性格完全風馬牛不相及的人簡直就是情侶中的絕配。我想我們多多少少都帶著補償心理,讓布蘭妮去擔當糾正麥克重返正途的任務,我們已經守了這個秘密那麼久,我們已經背負了太多的罪惡,我們都沒有面目再去見麥克和他在天之靈的父母,一切就交給命運去決定吧。布蘭妮不是個普通人,她絕對有足夠的洞悉力去了解那些黑暗的真相,但我們還是一貫沉默,寧願那些真相被布蘭妮揭穿都不要自己先說出來。

  我們很邪惡對吧?

  每個人都是自私的,我絕不希望由我自己親口說出真相,寧願被其他人識破。暪得一時得一時,當然最好就一輩子。

  並不是每個骯髒的秘密就能沉冤得雪重見天日,這造就了冤魂不息的鬼魂之說,但我不怕。如果麥克父母真的要索我命的話,我想自己會毫無懼色地把脖子伸去,任由他們用刀片在我的命脈裡磨蹭,冰冷的感覺刺透全身,然後一刀喪命,血色染紅了整片衣服。

  當然,這個畫面我想想可以,但真實的話我可能會更像那些欺善怕惡的無膽匪類似的馬上嚇得屁滾尿流地逃走。未到最後關頭,誰知道呢?

  這段時間我覺得自己變了很多,可能這種就是俗稱的成長,每個人在每個階段想法都不同。小童時我在地上撿到兩塊錢會如獲珍寶;青年時我對未來的成就充滿期盼,我不在乎所謂的金錢,我只在乎做自己喜歡的事;直到現在成年,我已經無法不對生活投降,我現在渴望的再不是在地上撿到錢買得一顆免費糖果,都不再是什麼「追求自我活出真正人生」的偉大理想,而僅僅是三餐溫飽,有一份薪水足夠過活的工作,假日時只希望休息,因為我已經在工作期間付出了太多時間和心機,我已經沒有精力在假日時外出,不管是跟朋友見面或是遊玩,那遠遠沒有一頓午覺吸引我。

  以前我會覺得這種生活很可怕,簡直就是行屍走肉似的,但現在若然我真正能適應的話,它或許沒有我想像中的差勁。

  至少我還活著,好好的活著。我是這樣想。

  人果然會一直打破自己能接受的底線,只要我們身處在底線之下。我們會認為什麼狗屁底線都只不過是生活在底線之上那個我的無聊自尊作祟,事實上生活一直在挑戰自己能接受的界限,直到我們到達曾經恐懼過的深淵。我們會發現,那根本不是什麼回事,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了。

  我現在的狀態都是如此。這使我得到一個深刻的感慨:人最終會成為自己曾經最討厭的模樣。

  這句是洛文創作新書時曾經無意間說過的一句話,卻令我感觸良多。

  這傢伙跟以前一樣,雖然我知道他跟我一樣在歲月的蹉跎中變老,他的臉型變得越漸瘦削,皮膚越來越蒼白,手指骨格分明,身材都變得沒有以前般強壯了。他經常生病,通常是因為久不外出然而一次外出就會使他受冷得感冒。我希望留在房間裡照顧他,但他說自己能照顧好自己,他不再是一直依賴我的洛文小朋友了,他已經是名成年人,還是個名不經傳的作家,他笑道。

  有時候我會感到無比的孤獨和無助,只要一想到我已經再沒有存在價值,對於洛文來說。

  我明白洛文的難處,我們都沒可能再回到以前的時光。我一直期望有一天能見到那個總在跟在我身後、陪著我到沙灘疊沙塔、安靜地聽我說話的洛文;而對於洛文來說,他會希望有一天我能變回以前那個在學校風頭一時無兩、身邊圍著無數求援的同學、被崇拜目光簇擁著的完美斯麥芬。而我們都心知肚明,那僅僅成為我們奢侈的渴望。

  人生總是有很多遺憾,但我從沒有後悔過當時所做的決定,正如我從不後悔自己為了生活而放棄夢想。因為我知道,一旦我選擇了音樂這條路,那麼現在的我可能還是默默無名、依靠著父母的錢來實踐每個目標的落魄青年,哪能夠得到吉蜜莉的垂青,並能夠向她許諾一生?當然,都有可能,我會成名,我會掀起一股搖滾狂潮,造就一個名叫斯麥芬的時代,但如果是這樣,我的命運就會改變,我可能會因為接踵而來的工作和應酬無暇與洛文見面,更不可能認識了吉蜜莉,更別說相愛。以我所知,吉蜜莉最討厭那些為了音樂為了夢想而不惜一切的人,她認為那種人是非常自私,他們從沒有好好想過將來,音樂不能養他們一輩子,娛樂圈沒可能始終繞著他們轉;當有一天,另一股更火的潮流蓋過了你,你就再沒有利用價值了,只能乖乖踏實地聽公司安排。沒有人能持續走紅一輩子,歷史上從沒有這樣的人,再厲害的人終會逝去,再興奮的日子始終會平淡下來。對吉蜜莉來說,音樂圈太沒有安全感,她不喜歡那些長得帥會唱幾首歌的歌星,她覺得他們的態度輕佻,她不是受這些魅力而迷惑的人。

  這時我們在她的住處,在外吃過午餐後我們舒服地倚在沙發上,我大膽地摟住了她的肩膀,聽著她的滔滔不絕。我們總有說不完的話題,多數是兒時的回憶,吉蜜莉對我的童年很感興趣,她想知道我跟洛文在一起玩的事,彌補她沒出現的遺憾。後來不知怎麼的扯到了中學時代,我輕描淡寫地提起了對音樂的曾經燃燒起來的澎湃熱情,在說的時候我都盡量保持冷靜,好像在欺騙自己對音樂已再無牽掛。天知道,我當時只是忍痛放棄,不代表我的心裡已經全然不在乎。

  對於尚未征服的目標,每個人多多少少都帶些遺憾。這是人的天性。更何況一想到我年少歲月時曾經與隊友們廢寢忘食、消耗無數精力與時間、不疲不倦地玩音樂,我的心再次被打動了,有一刻我無比想回到中學時代,改變當時的選擇。

  吉蜜莉沒有注意到我故作冷靜而不妥的臉色,她只是坡下爐地順著我的話說下去:「音樂根本不算什麼,不是每個人都能付出這麼沉重的代價去冒險,只為了一個漂亮的名衍、一個不切實際的目標。完成了又怎麼樣?衝上音樂巔峰又怎麼樣?你早晚都會滑下來,世界不是只圍繞著你一個人而轉,觀眾都只會被新鮮的味道衝擊,他們看到的是你光鮮的外表,不是你的名字。」

  我默默地聽著她的話。我想她說得對,誰會在乎斯麥芬是誰?他們只知道我熱愛音樂,而他們同樣都愛音樂,愛我的歌,但那不代表他們愛我,他們認同我,那是兩回事。

  不過她全盤否定了「把音樂當成夢想」的價值,這讓我聽起來怪不舒服。

  要知道不是因為有現實的阻力,加上母親希望我考上大學,我早就放棄了學業,投身到音樂世界裡,繼續與麥克約瑟他們瘋狂作曲演奏。我們甚至可以連續好幾天不洗澡不吃飯只顧著彈吉他鍵盤,休息時圍在一起大談無聊瑣事和黃色笑話,嘻嘻哈哈好不暢快。

  我記得那是在西茜事件結束不久、洛文新加入為我們作詞的時候。我心情愉悅地哼著自創的曲──其實只有重覆的兩句話,我抽空回老家一趟,打開家門卻看到我媽坐在地上。

  我突然察覺有不對勁,馬上衝上前扶起她。我以為她只是單純的摔倒而已,然而當她抬起頭時,我發現母親淚流滿臉。

  我馬上嚇壞了,先是趕快扶起她讓她坐在沙發上,仔細檢查她的膝蓋和小腿,看看傷口在哪裡。我焦急地找著找著也找不到,正準備先轉身去找醫藥箱的時候,卻發現了她手上拿著一張照片,黑白色的。媽媽正低頭看著它,熱淚盈眶。

  我不明所以,端過它來看。

  那是一張在酒吧拍下的照片,裡面有很多人,再看看右下角的時間才曉得是十多年前的。有幾個穿著怪異新潮的男人站在舞台上拿著各式各樣的樂器,他們打扮中性,尤其是主唱者,他穿著一身黑藍色的皮衣,性感地坦露胸膛,表情興奮。他的表情使我想到了麥克,那傢伙在沉醉於唱到高潮的時候就會露出這個模樣。我突然感到後背冷汗直冒,使我不禁打了個哆嗦。

  媽媽為什麼會拿到這張照片?她為什麼要哭?其實我心裡已經有個底……

  「這就是你爸爸。」她啜泣著,指著中間舞台中間的那個瘋狂主唱者,剎那間我感覺自己的內心世界開始塌陷,簡直衝擊著我的神經。「即使他化成了灰我也認得他,他以為改變了形象我就認不出他嗎?!之前我曾經拜托過很多朋友和親戚尋找著他的下落,多年來他都只是把生活費打到我的銀行卡上,誰都無法追蹤到他的下落,還是多虧了你表舅舅的人脈關係,在最近辛辛苦苦地找到一些頭緒。」她抹拭了眼淚,繼續道,「當年我跟你爸爸結婚後,他很快厭倦了跟我在一起的平淡生活,他骨子裡還是喜歡這些顛倒日夜、萬千寵愛在一身的熱血日子,所以才毅然決定跟我離婚獨個兒遠走高飛,他說他喜歡出外闖蕩,再一直在這裡對著四面牆他遲早會瘋掉。所以他才答應了會承擔你的撫養費,然後孤身一人到了巴黎,開始發展他的音樂前程。原來他喜歡音樂比喜歡家庭還多!他很快找到了同伴,然後開始用酒吧當試金石,後來被一個星探看中,還曾經當過在巴黎炙熱一時的明星!天啊,我簡直不能接受,他怎麼能這樣?他怎麼忍心拋棄我們獨個兒快活去……」

  媽媽虛弱得像紙片似的,身子激動地顫抖。我怕她下一秒就會倒下去,連忙坐在她旁邊摟著她的肩膀,給予她能量支撐著。

  這個事實,我同樣一時間無法接受。我的大腦一片空白,似乎說什麼都是徒然。

  父親竟然是因為我最愛的音樂而放棄我和媽媽!這種矛盾而夾雜著濃濃的諷刺感在我的心中激盪,久久無法平靜。

  「那混蛋竟然在拋棄我們之後當上明星,真是……」媽媽都很無語,無奈地苦笑,「那我明白為什麼他遲遲不願意跟我們聯絡,他害怕自己的底子被挖出來,他害怕我們的曝光對他的仕途有影響,呵呵!竟然是這樣!」

  我頓時失去了語言的能力,僵硬的身子似極了一尊石雕。

  「你表舅舅還說,他在巴黎的星運不錯,唱過不少歌曲,跟不少社會名流都打好關係,所以走紅了一段日子。不過他說不知道為什麼在與公司簽約後的第三年,他毅然退出了娛樂圈,離開了巴黎,隱性埋名地生活。對於這個震驚的消息,人們都有不同的揣測,有人說他是個癮君子,又熱愛賭博,因為嗑藥欠債而跑路;有人說他得了絕症,因為自尊而不公開,在末期時找了一間遠離巴黎的醫院就醫,生死未卜;最多人相信的一個,是他娶了一位名流千金,這位千金曾經幫助他很多,以前因為他走紅而意氣風發囂張跋扈,得罪過不少人,關鍵時刻都依靠這位千金而解決了。有人說他今次捲入了一宗大型毆鬥事件,而這位名媛幫他出盡了人情,才得以完滿解決不被警察調查,但代價是必須以身相許,而且承諾退出娛樂圈。」她呼了口氣,絕望地繼續說,「不過最令我吃驚的不是這個。」

  「還有什麼?」我感到波浪一個又一個地湧過來,正在挑戰我的接受能力。

  「他入贅了女家後,聽說他……他……來到了紐約。」

  「什麼?!」我驚訝地說,那不是代表一直而來我們四處打聽他的消息,以為他一定出國了我們都快放棄希望了,結果我們都不知道其實他早就在我們附近?

  他存在在我們身邊嗎?他見到我們嗎?最重要的是,他的心裡還有沒有我們……

  這個事實我實在無法接受,苦苦尋覓了父親十幾年,才發現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他是不是在我們看不到的地方留意著我們?

  「不過這些都只是傳聞而已,說不定他早就忘記了我們,跟那個名流千金到哪裡快活去。」媽媽自嘲地苦笑,聽得我內心直發痛,「他現在的身份地位已經跟我們不同了,怎麼會在乎一個不被人知悉的過去?我們就是他的過去,一個不願被提起的黑歷史,一個羞恥的存在。斯麥芬,你說我們悲不悲哀?」

  我忙安慰著母親。當我知道真相後,我以為自己會更痛恨父親,我會比以前越發憎恨他,恨不得他快點死。但原來不會,我變得很淡然,甚至有一絲同情,可能因為我明白他對音樂的執著。不過都只限如此,我對他的反感仍然存在,始終他拋棄妻兒去滿足自己的夢想,仍然是一種自私到家、不負責任的行為。

  那時候的我很迷茫,我第一次陷入如此絕望的境界。我開始質疑自己對音樂的熱情,如果要我辜負母親的期望投身到音樂圈,我媽媽一定不會贊成,甚至對我非常失望。因為在她眼中,我重蹈了父親的後塵,放棄家庭去完成夢想,一心只顧著自己享樂,毫不顧忌其他人和應該負擔的責任。

  那天晚上,我輾轉難眠,最後作出了一個決定。

  這個決定就是後來大家都知道的事了。完成了高中畢業禮的最後演奏後我擅自解散樂隊,惹來了隊員們的憎惡,不過大家很快也明白了我的看法,我們都感覺到現實對我們的壓逼。後來我們再聚在一起,沒有人再提及這段黑歷史,大家只會緬懷起當年曾經一起奮鬥的歲月,怎樣揮霍青春,再後來變成現在這段安穩日子,但每個人的臉上都掛著笑臉,沒有人埋怨我當年自私的行為,他們都只會記著好的。

  曾經的音樂夢,現在藏在我床底下的吉他,上面的灰塵正封印著一段過去,他只會在我們的回憶中細水長流地出現,然後在生活的匆忙節奏下隱退下去。

  雖然如此,現在提起音樂,我又會變成曾經懵懂的自己,開心地訴說著一段又一段過去。

  但我知道我只是會想想而已,我絕對不會像爸爸那樣,放棄現在得到的,重新去拾回以前的瘋狂的過去。

  我覺得吉蜜莉會是個不錯的妻子,將來我面對著她的話,就一定不會受不了誘惑重歸音樂的懷抱。因為吉蜜莉是絕對反感我這種不顧一切、仿似玉石俱焚的行為,有她在我身邊,我絕對會做好作為丈夫的責任。

  不過現在說這些還太早,我們暫時沒有結婚的打算。我們只交往了三個月,雖然我已經察覺到這個小妮子曾有幾次連番地試探過我的口風。我想每個女孩都幻想過自己終有一天穿上白色婚紗的模樣,還有一個完美的婚禮,她們心底裡都有一顆沒被歲月磨滅的青澀之心,幼嫩地刻劃著未來丈夫的形象,還有人生中最重要的入嫁日子。吉蜜莉都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有這種心態很正常,她都沒有過於強逼我,我們都希望這段關係穩定下來再打算,不過要多久?一年?兩年?那就不知道了,可能我們的愛情沒有想像中的恆久。

  當然,我並不是在詛咒我們最好快點分手。

  還有,母親似乎很希望我們儘早結婚,好讓自己快點抱孫子。隨著我們多次結伴回到老家,媽媽對這方面的渴望表現得越來越明顯,經常兩眼發光、臉龐激動地泛紅,死死地盯著我們,笑容滿臉。

  「來來來,坐啊,吉蜜莉,你們是什麼時候在一起的?斯麥芬這個兔崽子怎麼沒告訴我?」

  ……

  「吉蜜莉,我跟你爸都說好了,他都同意了,你們就安心在一起吧。」

  ……

  「你們商量好什麼時候結婚嗎?」

  我忍無可忍,無奈地打斷她:「沒有那麼快,我們在一起才多久啊?媽,你這樣還讓不讓人家活啊!每次都挑著這點問,看人家大姑娘怪害羞的!」

  吉蜜莉每次到訪我家都被媽媽的連番追問而弄得尷尬非常,但臉上盡是欣喜和享受的紅光。「我想,快了,媽……」

  「呵呵,你都叫我『媽』了,好了好了,看來這樁好事是鐵定要辦了,是不是?乖兒子?」母親轉過頭給我眨眨眼睛,吉蜜莉的臉紅得低下頭去。

  我無語,只是無奈地苦笑。

  「我告訴你啊,吉蜜莉這些好女孩當然要趁早『下訂』,不然好快就被搶購一空了。」

  「媽,別把吉蜜莉當貨品好不好!我們的婚姻不是買賣。」

  「反正就是搶手貨嘛!」


  ……
  洛文的作家之路似乎很順利,他的第一本處男作《青蘋果與紅白鴿》最初刊登在一篇兒童報紙的最右角小說欄,但後來銷量還算不錯,出版社也抓著了這點趁機幫他出版了,一本不算太厚也不太薄的書本,封面設計滿像一本兒童書籍。

  第一次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正在陪伴吉蜜莉到書店逛逛,然而她不知怎麼的走到了兒童區,而且一眼瞥到了這本畫風一般的書藉。當然,最吸引我們的不是封面和內容,而是右下角作者的名字──洛文沒有用筆名,就是他原原本本的名字,這讓我們又驚又喜。

  沒想到這傢伙終於有點出色了,當初他說自己當了作家還準備出書時,我沒有太大的感觸,好像每天要吃飯一樣自然。但當事實出現在我們面前,我的眉頭才有點皺起來。

  洛文,真的成為了作家。

  這點不是最使我吃驚的,重點是,他竟然會是兒童書藉作家!

  回家後,我抓住了這點善意地嘲笑了他一下。洛文一臉苦惱地說:「我一開始寫的時候並沒有這個傾向,我是說,我沒有要以『成為一名兒童書藉作家』去寫。真的,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結果會變成這樣,這一切都超出了我的計劃之外,果然人的腦袋再聰明、再有準備,還是追不上事實的變化。」他長吁感嘆一番,蹙緊的眉能打一個結,倒是有一副真正詩人的憂鬱氣質。

  我不知道說什麼。陽台的夜風吹起了我們的衣袖,風無孔不入地鑽進我的皮膚裡,彷彿我的皮膚裡有無數個洞。

  我下意識地摸了摸衣袋,掏出一包菸。我拿起了一根,把盒子遞向洛文。

  他本來有些出神地眺望著外面,低下頭看著我手上的東西,果斷地搖搖頭再轉移視線,我只好把菸拿回來。

  「你還真是一點都沒變啊。」我笑嘻嘻地打趣著道,最近我都不知道抽什麼神經,老是感覺詞窮,即是有種「萬一我不開口話題就無法再繼續下去」的驚慌感。這讓我經常神經質地在正常對話結束後,不久又飆了一句連我都感覺風馬牛不相反的廢話出來,只為了令對方接下去。

  還好洛文沒有在意──其實他什麼時候在意過?只是當他明白我話語裡是什麼意思後,他就皺起眉頭:「我不喜歡抽煙,從來不,你知道。」

  我轉過頭去,沒有再望他。「知道啊,當然知道,我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你。但是,你真的不嘗嘗嗎?就一口,我保證你感覺上了天堂似的快樂。」

  他似笑非笑地回話:「還是不了,我對……這些沒興趣。」

  然後話題又不明就裡地結束了。那種猶如螻蟻上身的感覺再次向我襲來,我抖了抖腳,撫了撫手,就是全身都感覺不自在。

  他別過臉偷偷看他,那傢伙還真是一如以往的淡定,眼神聚焦在外面的景色。我們住的地方不高,頂多只是二樓,從站在這個陽台的位置看去,只能看到對面跟我們一樣的公寓,密密麻麻地遍佈整個城市。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要看到電視上那些美輪美奐的豪華夜景或者是一望無際的大海,那肯定不是在我家可以做到的。

  洛文卻像不在乎這個,他看的是外面,卻不是外面的景色。我都不知道他在看什麼,但我能感覺他的精神不在這裡。彷彿跟著他那雙深邃的眼睛,像鷹一般穿越眼眶飛翔在高空中,俯瞰這個世界。

  他的世界很大,而我們這些人這些景物這些事情,在他眼中幾乎消失了般寧靜,而又渺小得猶如塵埃。

  現在,我總算知道自己在恐懼什麼了。

  我跟洛文從小到大都有說不盡的話題,這多虧於我們對對方是無比熟稔,這導致了我們都毫無保留地道出自己的生活,不論大小事就會習慣性地跟對方報告一番。我想大家都曾經有這種感覺,其實大部分生活上的溝通都建基於一些生活上的牢騷,這些「廢話」確實沒什麼好說的,說了都不會少塊肉或者多疊鈔票,但偏偏就是這些「廢話」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幸好有這些說了都沒用的「廢話」,為我們的生活添了不少笑料和樂趣,笑容都變多了。曾經對陌生人戰戰兢兢的禮貌客套話,慢慢隨著彼此的心靈拉近,而發展至瘋子般的嘮叨以及粗言穢語。但恰好相反,這些卻正正加深了我們彼此的感情,這些表面上看來毫無意義的「廢話」,讓我們更放膽對對方盡吐心中事,勢要大南地北都說一番,恨不得對方永遠聆聽你的對話的架勢。

  這個道理我們當然每個人都明白,沒錯,就算領悟不到以上,起碼我們知道交談的重要性,而且把這個社交過程像吃喝拉撒似的做得自然,把「與朋友見面聊天」視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因為這是我們人類的人性,人類生來的這張嘴就是用於從溝通裡獲得刺激的快感,讓話題充滿生機地延續下去。但偏偏有少數人不懂得這點,他們寧願用手用腳去做事都不願意多說一句話,因為他們認為那些重要的「廢話」就真的只是廢話而已,他們唾棄社交裡複雜無比的人際關係,他們認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根本沒必要有言語上的交流。有事情發生時頂多只是互相幫忙,基於禮貌而已,除此之外人們是沒必要跟別人討論生活的事,那些源源不絕的「廢話」。

  洛文很清楚這點,所以他從小的性格非常沉默,不會主動與人交談什麼的。即使我的出現讓他的話多了一些,但都只限我在場才會牽起他一些說話的意欲,因為我們有共同的話題(我家閣樓上那些用以打發時間的書,別忘記他是個超級書蟲,而我只不過是無聊翻了翻看)。洛文很少主動跟父母和妹妹說什麼,我敢保證他一個月內對我說的話,比一年間他跟家人說的話還要多。他從不認為嘴巴有何意義,除了表達自己對一些選擇的意願和意見外,嘴巴的存在僅限於吃東西。別嘲笑,我說的是真的。

  後來隨著我們分別有不同的生活圈子,他當他的作家我去我的公司,我們的生活幾乎毫不抵觸,活像兩個住在一起的陌生人(這個比喻真使我心底發寒,什麼時候我們疏遠到這個地步了?)。現在的我已經不再接觸書籍了,而洛文自然不會對我的工作感興趣,我們的人生終於重新變回兩條平行線──這就是導致了我們現在明明離對方非常近,卻仍然感覺對方已經離自己遙遠得似相隔兩個世界的原因。

  記得我剛才說的話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最初是建基於生活中帶給我們歡樂趣味的「廢話」。在我們小時候初次認識時,我們也是透過書本這個話題作為引子,後來就逐漸討論起彼此的生活起來。而現在呢?沒有了,我們之間已經沒有話題可談了。每當我下班回家逼不及待要想要跟洛文分享我在上班中遇見的趣事,卻沒趣地發現了他早睡了或者只是看著電腦屏幕唯唯諾諾地回應,讓我全身澆了冷水。而每當他完成一部作家興高采烈地跟我分享時,我就趴在電腦桌中午睡或者只是敷衍似的看了看他手上的稿說了幾句稱讚話,後又給吉蜜莉打電話去約會,讓他大感苦悶。

  我開始明白了,我似乎明白了社交的真諦,「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類聚」的道理。我明白了為什麼只有生活在同一個環境同一種性格的人們才能有永恆的話題,我明白自己要走的路跟洛文的路越來越遠,表面上已經住在一起的我們,卻一天說不夠十句話。

  除了感到悲哀外,我們都無能為力。

  洛文打了個呵欠,宣稱他要睡了,明天早起來才能獲得寫作的靈感。看來他已經越來越適應這種「見光死」似的無底洞般蠶食他的寫作生活,而我已經再沒辦法進入他的世界,擁有比寫作更吸引的東西誘惑他出來。

  我站在原地一會兒,自嘲地勾起嘴角,也離開了陽台。

  ……既然現實如此,我們又有何方法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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