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是我的個人感受,我現在感覺自己寫不出來什麼好點子,就好像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一樣翻閱著自己如走馬燈的過去,細撫日記本上留下的歲月痕跡。其中以下這篇日記是我滿喜歡的,因為它寫了很多我以前過去曾經想過的小說靈感,每每令我回想起當初執筆時的衝動和幹勁,好像一切又如漏斗的沙一樣被倒過來了。既然我現在暫時寫不出什麼,不如看看以前的文字吧,說不定能重拾到一點新鮮感,當然更多的是時代變更的滄桑,所以我就把上年寫的日記分享出來了,其實這篇是比較私密的,所以只放在我的qq空間裡。現在沒什麼關係了,幾乎也不用qq空間了,就決定放上來吧,可以讓你們看看我曾經想過的靈感──雖然最終還是夭折了,但有個人知道我曾經所想的好點子,也是個不錯的安慰。如果我的一生能寫成一篇小說發表,即使沒有人看,但至少意味著我的生命還是留有痕跡的,不會到最後我死了,我認識的人也死了的話,我就真的完完全全消失在世上了──好吧,這些話還是留給未來一頭白髮的我去說吧,我還太年輕了。


『好久沒有寫網誌,自從開始了對小說的熱愛和寫作之後,我不願意把它們跟日記放在一起。我是個完美主義者,我不喜歡把日記和小說文章混起來的感覺,這樣讓我感到很復雜和混亂。之前我試過開啟新浪博客,打算把這兩類型分成兩個網址連載,但日記那一邊我挨不夠一個月就放棄了,我實在無法有耐性貫徹這個由我自己訂立下來的標准,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如此的矛盾,我往往為自己訂下一個完美最好的計劃,但每次都因為我的耐性不足或者種種外在理由而影響,最終沒有完成它。所以如今的我幾乎都不再寫網上日志,小說會繼續寫還有發表,現在我只有用痞客邦,寫好在popo網發表,雖然會到兩個地方看我寫的人少得可憐。但是少都有少的好處,有時候觀看我文章的人太多,反而讓自己有承受被期待的壓力。

我當然不是個文學人,我甚至沒有在這方面拿過什麼小小的獎──老師叫我去投稿的文章一律石沉大海。我對於文學巨著的認識比哲學更少。我沒有興趣去看以前的文學,但我非常有興趣去理解哲學家們的思想,雖然看他們寫的東西往往使我有令人費解的頹喪,但非常慶幸的是一些簡淺的小邏輯我還是明白的,在現實中往往都有使用的空間,它們是在我們腦海中的生活邏輯,雖然我們根本就不知道它們的名字,例如是萊布尼茲定律,有興趣可以查一下這個是什麼東西,你一定會訝異其實它不是什麼難懂的哲學概念,它的「真」早已經過你的腦海確認了。

最近我看的小說開始轉型,我不再看那些連打發時間都感覺浪費的校園青春小說(請原諒我這樣說),如果它有一些特別的設定,或許還能吸引我去看。因為我看這些小說已經太多了,只要看大綱我已經猜到它的內容是什麼,千篇一律如同我最初吃口香糖時會感到美味,但咀嚼久了就感到淡然無味,因為它在我的味蕾裡已經不再新鮮,我已經嘗了太多次了。但是好像以前曹操的一個有關雞肋的故事一樣,雖然它沒辦法再吸引我,但扔掉它又太可惜,如果它稍微脫離一下固定的模式,或者我會重新執起它來看。但是現在我還是傾向看比較成熟的文筆。

說回正題,笛安寫的隨筆《風花雪月》使我重新執筆寫起網誌來。我記得以前小時候我的腦海一直都有出現給予我靈感寫小說的人物,它們甚至只是一些人物、一個影子,它們沒有名字,沒有劇情,是個非常虛幻的存在。最初出現在我腦海裡是一個童話故事,那時候我真的非常小,正在讀小學,以我懵懂幼嫩有限的文筆來說,我實在沒有這個能耐能把它結成一個嚴謹的小說架構把它透過文字寫出來。首先男主角是一隻小小的狼,女主角是一名漂亮的公主──我要澄清這絕不是因為我有「公主病」啊。故事一開始是小狼跟隨爸爸居住在一個小樹林裡,本來相安無事,但有一天突然闖來一群來自城堡的獵人們,他們把小狼的爸爸殺掉,卻抓走了小狼,帶回宮裡。善良的公主看中了小狼,然後提出收養牠做寵物。在他們相處的日子裡,小狼愛上了公主,牠希望得到魔力讓自己變成人類永遠守候在公主身邊。牠逃出了城堡尋找會魔法的人,而它很幸運地遇到一個會魔法的蒙面人,他答應把小狼變成人類。於是小狼很高興地回到城堡,但公主根本認不出眼前的人正是小狼,她把他當成一個新相識的人來看待,非常陌生,同時她為自己一夜之間失去了心愛的寵物小狼而不開心。而小狼都無法把自己的秘密說出,它害怕公主無法相信,它害怕公主知道真相後會把它當成怪物般疏遠它,也害怕人們知悉魔法的存在使那個人受到騷擾。然後在這個時候,城堡發生了巨變,一名不速之客闖入來揚言要奪走城堡,而這個人正正同樣是會魔法的人……

其實一開始我把這個故事當成是灰姑娘的男生版,所以在我初中時有衝動寫出這個故事時我把它改名「灰先生」。現在的我卻不敢再面對這一堆沒有經過多番審慎思慮、邏輯混亂的文字,它甚至不能稱上是一個故事,只是我腦袋裡的一些幼稚的念頭。當年我把它發表給網友看,他們為我指出了不少錯誤,很感激他們。除了「灰先生」外,其實在我腦海裡有很多人物的面孔,它們有鮮明的性格,但它們沒有名字甚至沒有任何劇情性,所以我都無法費心思寫出一個故事而讓它們誕生。它們是三姊妹,大姊有著驕傲的性格,她喜歡物質得瘋狂,她有壓倒一切的氣勢與威嚴,是活脫脫瀟灑地指揮妹妹的大姐頭;二姊是個冷靜理智的女孩,她非常聰明,她曉得在大姊和三妹中尋求平衡,讓她們化解矛盾;三妹是個可愛會撒嬌的女孩,她喜歡一切的美,她崇拜二姊的理智,討厭總是以自我為中心、不顧別人感受的高傲大姊。在我腦海裡,大姊經常與三妹在生活上起矛盾,她們喜好競爭的心使她們經常為勝負而吵架,而二姊往往會心平氣和地作中間人,她是三姊妹當中最有氣度的人,所以才深得三妹的喜愛,同時惹來大姊的嫉妒。

當時我非常自大地把自己投入到二姊的角色,在現實中我或許就是最羨慕這種人。她的外表沒有任何特點,她甚至是三姊妹中最平凡的一個,但是在緊張關頭她總是成為了最重要一顆螺絲,輕松地解決兩個尖銳體磨合的麻煩。我喜愛這樣的角色,而我似乎對這種人念念不忘,在我現在寫的小說裡同樣有相似的人物,我想這個是我對「完美的她」的投射。而在一段日子裡我甚至瘋狂地著迷把自己代入她,所以,我把她的角色改了,我的腦海想像著有三個人的影子,甚至連她們平時的裝束我都幻想過,如果我能想一點劇情,說不定她們真的能被當成漫畫人物一樣出生:二姊變成了三姊妹最大的一個,她有著金黃的短發綁成麻花在頭的兩側,一雙墨籃色的眼睛透露著大人的智慧;三妹變成二妹,依然可愛會向金發大姊撒嬌。她有著天空藍的頭髮,兩條直馬尾,天籃色的眼睛,喜歡大姊;三妹是個未曾出現過的角色,她有著黑長頭髮,眼睛是淡籃色。她沉著冷靜,過於冷漠的她很少笑,但她每次都因為二妹愛捉弄的性格弄得一臉憤怒。這次我最愛的倒是三妹了,大姊同樣愛護兩個妹妹,雖然她們經常吵架。我喜歡冷靜聰明的性格,我把自己代入成很有度量的大姊,我不喜歡過於喜歡我的麻煩二妹,但疼愛著經常被二妹煩擾的三妹。

我已經想不到適合她們的故事裡,大概只能淪為一些生活瑣事的人物,如果我會畫漫畫的話,我應該早就急不及待地讓她們在我腦海裡抽出,她們是有顏色有樣貌的人物,可憐作為她們的親生娘親的我卻無力把她們生出來。有時候我會恨自己沒有繪畫能力,對於畫畫我感到無力的不耐煩,我不喜歡把精力用在描繪人物線條身上,畫出來的結果往往令我不滿意,跟我的想像大相徑庭。我想自己確實是沒有藝術才能,對於繪畫、攝影、音樂這些體現方式缺乏感觸。至於寫作更不能稱作是文學作品,它們只是我腦海裡的一些想法,是我思考的結果,我想藝術並不是這樣的。藝術不需要過多的文字斟酌,只管把你想表達的感情傾倒出來就好,這些是我的個人意見,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是否一樣。

把這些埋藏在心裡的話都說出來的感覺真好,等我下次再有衝動時才再寫日志吧──雖然以上已經稱不上是日志。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再看我的空間,不過我的目的並不是有沒有讀者,更多的是舒發心裡的感受,如果你有耐性看到這裡,是我的榮幸。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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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梨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